2016年3月7日 星期一

3/2資組心得

3/2

  • 自我檢測(隨堂考)
  1. 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 2009
    1. 俗稱 Paris Principles 的文件, 它的全稱為何?中文譯名為何?何時發表?
    2. Paris Principles 的目標為何?
    3. Paris Principles 的基礎為何?
    4. Paris Principles 認為建構編目規則的原則為何?
    5. 編目規則的對象應包括實體、屬性與關係,說明之。

答案:
i.Paris Principles(巴黎原則),其全稱為Statement of Principles,中文譯名為原则声明,1961年,於巴黎經由國際編目原則會議(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ataloguing Principles)通過;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簡稱ICP,中文譯名為国际编目原则声明,2009年2月出版,經由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的國際編目規則專家會議(IFLA Meetings of Experts on an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Code) 通過。

由於自認為可能是老師的筆誤,以下的答案將文件由1961年的Paris Principles替換成2009年的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按照老師原本想表達的意思回答問題

ii.Paris Principles的目標是做為編目國際標準化的基礎;Statement of International Cataloguing Principles的目標是使編目後的目錄有效果且有效率(effective and efficient),且可讓使用者能夠:
(1)查找(find)單個或成套的書目資源。
(2)辨識(identify)書目資源:利用目錄查詢到的書目紀錄、索書號要與實際館藏相符。
(3)選擇(select)適合使用者需求的書目資源:即使內容相同,作者、書名不同,寫法也會有所不同,可根據書目紀錄提供的資訊決定。
(4)取得(acquire or obtain)書目資源:提供索書號、地址,再透過購買、借閱、網路下載等方式取得。
(5)瀏覽(navigate)目錄內外的書目資源:可透過某本書得知所在的書架附近有哪些書籍資料。

iii.此聲明是根據國際間主要的編目傳統與國際圖書館協會聯盟出版的《書目紀錄的功能需求》(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Bibliographic Records,簡稱FRBR)所提出的概念模型。

iv.建構編目規則的9項通則為:
(1)讀者的便利性(Convenience of the user):抉擇近用所需的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時,應考慮到使用者,為首要最高原則。
(2)通用性(Common usage):著錄與檢索所使用的詞彙,應與大多數使用者的用辭一致。(普遍、不獨創)
(3)代表性(Representation):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以被著錄實體本身為基礎。
(4)準確性(Accuracy):如實描述被著錄的實體。(正確)
(5)充分性與必要性(Sufficiency and necessity):完成使用者工作與辨識實體所必須的資料細目後,才能列於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中。(資料充分且必要)
(6)意義性(Significance):資料細目應具有書目意義(bibliographical significance)。
(7)經濟性(Economy):有多種途徑可達成相同目標時,應選擇最經濟性的途徑。(即費用最少或方法最簡單)  
(8)一致性與標準化(Consistency and standardization):盡可能標準化著錄與建構檢索項的工作,取得更大的一致性,從而提高共享書目資料與權威資料的能力。  
(9)整合性(Integration):對各種類型資料的著錄與控制形式的名稱,盡可能使用相同的規則。 目標互相衝突時,採取經得起考驗且務實的解決方案。(同一規範)
v.實體(Entities) :圖書目錄使用者查詢書目資料的基本諮詢項目,可被編目。
被描述與檢索的資源,僅限以下11類:
 第一組實體(Group1) 
(1)作品(work)  
(2)表現形式(expression) 
(3)具體呈現(manifestation) 
(4)單件(item)
第二組實體(Group2) 
(5)個人(person) 
(6)家族(family)  
(7)團體(corporate body)
第三組實體(Group3) 
(8)概念(concept) 
(9)物件(object) 
(10)事件(event) 
(11)地點(place)
屬性(Attributes) 
能夠識別個別實體的屬性應作為資料細目。
關係(Relationships)
應著錄具有書目意義的實體關係。


  • 檢索項(Access Points)
目的:取得書目資料或權威資料。
分為:
1.受控檢索項(Controlled access point):經過權威控制而記錄在權威記錄中的一個檢索項。
2.非受控檢索項(Uncontrolled access point):並非由權威記錄所控制的檢索項,可從書目紀錄中取得
3.必要檢索項(Essential access point):以書目記錄或權威記錄中某一實體的主要屬性和關係為基礎的檢索項,以確保對那些記錄的檢索和識別。
4.附加檢索項(Additional access point):取自書目著錄或權威記錄其它項目的屬性可作為基本檢索項的補充,或作為過濾或限定檢索的手段,用以增強書目資料或權威資料檢索的檢索項。
有原則就有例外:
名稱的權威形式(Authorized form of name):原則格式,被選為實體的權威檢索項的名稱形式。
名稱的變異形式(Variant form of name):變通格式,未被選為實體的權威檢索項的名稱形式,可用於檢索實體的權威記錄,或連接權威檢索項。
註:access≠available,例如:按照表定的Office Hours去找老師,不一定找的到。
註:語言分為:
1.人為語言:有一套被規定的既成標準。
2.自然語言:平時人所說的話。

  • 題外話
1.現今,資料量已不成問題,面對的挑戰已經不是盡可能找出資料,而是如何從眾多資料做選擇。
2.毛澤東,字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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