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由軟體(Free Software)
1.定義:自由軟體基金會(Free Software Foundation,簡稱FSF)首次於1989年發表
使用者可不受限制地自由使用、複製、研究、修改、散布,尊重使用者自由的軟體。
且
賦予使用者四種自由:
(1)自由零:不論目的,皆有使用(run)該軟體的自由。
(2)自由一:研究(study)該軟體如何運作的自由,且得以修改(change)以符合使用者自身的需求。(前提:取得該軟體的源碼)
(3)自由二:重新散布(redistribute)該軟體的自由。
(4)自由三:改善再利用該軟體的自由,且可發表修訂後的版本(distribute copies of your modified versions)供公眾使用,如此一來,整個社群都可以受惠。(前提:取得該軟體的源碼)結論之:
使用者必須能夠自由地,以不收費或收取合理的散佈費用的方式,在任何時間地點,再散佈該軟體的原版或改寫版,給任何人使用。
2.條件:
(1)格式透明,可透過任何瀏覽器觀看,非專屬的封閉格式
註:不可用Word的doc.檔(微軟)
(2)原始碼公開
3.相反詞:專有軟體(Proprietary Software)∕私有軟體∕封閉軟體。
4.觀念澄清:
「free」一詞有「自由」、「免費」的雙重含意,但自由軟體不一定是免費軟體(定義與是否收取費用無關,與授權方法有關),授與他人做某些事的權利(即授權),但軟體的原作者仍有著作權。
cf:免費軟體(freeware)
不須付費就可取得的軟體,通常有其他的限制,使用者並沒有使用、複製、研究、修改、散布的自由。該軟體的原始碼不一定會公開,且開放的源代碼會限制重製、再發行的自由。
註:當某作品完成時自然會產生著作權,不需申請或註冊
註:著作人格權:人類生來即享有的權利
註:當使用者花錢購買某套軟體時,所購買的只是「使用權」,使用者必須接受該軟體的「軟體授權」,才能使用這個軟體
註:Beerware啤酒軟體:創作者在喝啤酒時開發出來的,隨後產生若該軟體好用,就請創作者喝一杯啤酒的說法
5.精神:符合倫理道德的價值觀,保障終端使用者的權利,給予使用者運用軟體的自由,其授權是為了彰顯人格權,不在意財產權。
6.授權條款類型:
(1)BSD授權條款(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 license)
(2)GPL授權條款(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註:GNU計劃的自由軟體標誌:
註:GNU計劃的軟體授權方式:依其與 GNU通用公共許可證的相容性,分為相容(42種)、不相容(38種),共採用80種(42+38)方式授權軟體。
7.貢獻:全世界的商業發展,多數嵌入式裝置系統基於BSD的開發而無授權費用。
8.心智圖∕概念圖:
註:Linux首次發表於1991年
註:超級電腦:氣象預報、特定用途、模擬核子試爆,大多使用Linux的作業系統
註:自由軟體使用期間內若產生問題,會有專責人員幫忙解決
- Debian社群契約(Debian Social Contract)
(1)Debian將始終是100%的自由軟體
(2)我們將回報自由軟體社群
(3)我們絕不隱瞞問題
(4)我們將優先考慮我們的使用者及自由軟體
(5)哪些作品不符合我們的自由軟體規範
- 開放原始碼∕開放源代碼(Open Source)
考試重點!!!
1.起源:
Debian社群契約(Debian Social Contract) - Debian自由軟體指導方針(Debian Free Software Guidelines,簡稱DFSG),被自由軟體社群採納,成為開放源碼定義的基礎。
考試重點!!!
2.定義:創建於1998年開放性原始碼軟體不僅可以近用其原始碼,該軟體應符合以下範疇:
(1)再次散布的自由:同意將該軟體置於其他系統中銷售或贈送,不能有任何限制,不應從其銷售中要求任何費用。
(2)原始碼、補丁(修正程式):允許以原始碼、預先編譯好的形式散布。可收取合理的複製費用,若經由網際網路下載則不能收費。原始碼必須包裝成程式設計師可以修改的格式。
註: 如同所有的書都有錯字一般,所有軟體也都會有錯誤 (bug)
(3)衍生作品:允許修改、衍生所屬作品,以原軟體授權書相同的條件散佈衍生作品
(4)完整性:允許散布軟體修改後的原始碼,且可以不同於原軟體的名稱或版本編號散布衍生作品。
(5)禁止歧視任何人或團體
(6)禁止歧視用途:不得限制程式用於特定領域。
(7)散布授權書:權利必須適用於再次散布程式的每一個受眾。
(8)授權書不得針對某個產品: 程式附帶的權利不能僅適用於含蓋該程式的特定軟體版本。從特定軟體抽取出來的程式,以該程式之名使用或散布時,再散布程式的授權書應擁有與原軟體版本相同的權利。
(9)授權書不得限制其他軟體
(10)授權書技術中立:內容不得以任何個別技術或介面為基準。
3.精神:著重軟體的品質,保障程式開發創作者的權利。
- 自由與開放之爭
自由軟體的規定較源軟體嚴苛,因此所有自由軟體都是開放原始碼,但不是所有的源軟體都能被稱為「自由」。但在現實上,絕大多數開源軟體符合自由軟體的定義。比如,遵守GPL和BSD許可的軟體都是開放並且自由的。
只是把原始碼「公開」不能算是開放原始碼,若使用者無法自由運用這些原始碼,那麼,即使公開原始碼也沒有意義。有些軟體公司只是為了想找使用者幫它除蟲、追蹤編碼,便破壞了自由軟體的原意。
維基(wiki)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7%94%B1%E8%BD%AF%E4%BB%B6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457923
https://commons.wikimedia.org/w/index.php?curid=19742475
自由軟體的定義與授權 - 毛慶禎 - 輔仁大學
https://sites.google.com/site/freetwsoftware/definition
註:自法國大革命以來所定義的自由是受限的自由,才是真正存在的自由
註:古代人類的作品必為自由,抄寫不收錢,也沒有只能看不能抄寫的規定
註:1980年以前,軟體免費,僅須購買硬體,透過某軟體吸引顧客購買某家品牌的機器,才得以使用;電腦尚未普及化
註:Apple II 時代,賣得最好的軟體為試算表(exc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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